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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指示精神,督促厘清政商交往定位,推动政商交往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制定如下正、负面清单。 

 

政商交往“正面清单”

绿色化工高新区所有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坦荡真诚地为企业提供服务,坚持做到“清”而又“亲”。

1.推动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党委、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减税降费等各项惠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同时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力度,做好各类对口惠企政策解读工作;  

2.提升涉企服务水平。对政务服务事项精细化梳理,依法精简涉企审批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不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使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必须到现场办的也要力争做到“最多跑一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为企业服务的质量与实效;

3.依法平等对待市场主体。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做到一视同仁,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坚决清除发展壁垒;

4.坚持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各类检查、执法活动中,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5.加强政商交流。邀请企业界人士就事关政策规划、企业发展重要工作进行调研和商议活动;邀请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加机关单位组织的调研考察以及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等活动;

6.积极推动经贸活动。组织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参加旨在推广企业产品或者服务的洽谈会、展销会、推介会等公开经贸交流活动;

7.助力企业发展。可以应邀参加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举办的座谈会、年会等各类公开商务活动,以及外出考察调研、重要项目签约、重点工程开工等助企发展活动;

8.注重倾听意见建议。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出台涉企政策等事关企业发展事项时,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听取企业家的意见建议;

9.科学统筹入企服务和调研活动。合理安排入企服务和调研的时间、频次及人数,加强计划管理,有效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10.依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不能解决的,提请相关部门或党委政府帮助解决。企业遭遇突发事件或者受到不公正对待时,及时指导帮助企业妥善应对处置;

11.诚信守法履约践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兑现以会议纪要、批复、文件等书面形式承诺的优惠条件;

12.其他符合有关规定可以参与或者开展的工作。参加或组织上述活动,要严格遵守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相关制度以及会议、食宿、交通等公务管理等有关规定。邀请企业参加调研、会商时,可按有关规定安排工作餐;上门服务企业或到企业开展调研等活动时,确因工作误餐的,可以依照相关规定在企业食堂用工作餐,并按照标准交纳餐费;外出考察调研,要按有关规定报备调研方案等情况,按公务出差标准由所在单位报销有关费用。

 

政商交往“负面清单”

绿色化工高新区所有公职人员在政商交往中,要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不越纪、不触法、不谋私。

1.不得利用职权索取、收受企业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

2.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3.不得向企业摊派或报销由单位或个人负担的费用,以及违规向企业筹资、借款、借物、借房、借车或以借为名实际占用;

4.不得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前门当官,后门开店;入股企业,帮助企业站台经营;安排配偶、子女或特定关系人到企业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的薪酬;

5.不得本人或者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特定关系人从企业谋取利益,以及违反规定与管辖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企业发生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

6.不得违规干预和插手企业项目准入、招标、工程建设、采购销售等市场经济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或者为企业及其负责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7.不得在行政管理服务中,人为设置障碍或滥用自由裁量权,对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募捐,甚至“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以权谋私;

8.不得以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责任人更替为由,不履行对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或者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

9.不得违反法定权限、条件、程序对市场主体的财产和企业经营者个人财产实施查封、冻结和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

10.不得在联系企业过程中只挂名不履职、只联络不服务,对企业反映的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对企业合理诉求无视漠视、应付了事;

11.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企业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以及类似活动,或者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12.其他政商交往中违反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情形。

 

2022年3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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